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比例测定
行政许可法律 法规依据及条款
法律、法规依据 及条款的内容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9月18日通过)第十条
依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被保险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根据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和个人帐户积累的情况决定。单位按所属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比例由社会保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测定,经上级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