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培训

  职业是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职业培训是一种按照不同职业岗位的要求,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职业知识与实际技能培训和训练的职业教育活动。其目标在于把求职人员培养训练成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技术技能素质的合格的劳动者,把具备一定职业经历的劳动者训练成为适应职业岗位需要的劳动者,以适应转换职业和继续得以就业的需要。
  职业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在现代社会里,劳动者需要通过从事某种具体的职业,即实现就业,来达到其谋生和向社会作出贡献的目的。每一种职业都有具体的职业岗位,都对从事该职业的劳动者有特殊的素质要求,其中包括知识结构、技术技能、生理心理、道德品质等。这些要求,实质上是对准备从事该职业的人员提出的必须具备的条件。凡是专门直接为实现这些要求和创造这种条件,并且按照规定的不同职业(工种)与不同层次的目标要求所进行的各种培训,如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都属于职业培训的范畴。
  职业培训的目的是增强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其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转换的能力,促进经济与  社会发展。因此,职业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就业工作的基础。我国《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职业培训的法律地位。职业培训的种类包括:就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依据职业技能标准,职业培训的层次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
  职业培训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地位愈来愈重要。由于职业培训同就业和企业劳动管理具有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因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由劳动部门负责职业培训的管理,并且将职业培训作为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的重要内容。国际劳工组织设有专门的培训机构,负责调查、了解与交流各成员国职业培训的工作情况,并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行技术上的援助,各国职业培训的具体模式和操作方法虽各有特点,但致力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的目标则是基本一致的。
  我国职业培训工作由劳动行政部门管理的体制一直是基本稳定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职业培训不同于学历教育,具有以下的特点:(1)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实用性。职业培训目标、专业设置、教学内容等均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用人单位实际要求和职业技能标准确定。通过职业培训的毕(结)业生可以直接上岗就业。(2)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在培训形式上可以采取联合办学、委托培训、定向培训等形式;在培训期限上采取弹性学制,采取长短结合的方式,可以脱产也可以半脱产参加培训;在培养上,依据岗位的实际需要灵活确定;在教学形式上,不受某种固定模式的限制,根据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的教学手段。(3)培训与生产相结合。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培训教学要紧紧围绕生产实际进行,另一方面要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在培训方法上强调理论知识教育与实际操作训练相结合,突出技能操作方法,加强生产实习训练,通过教学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推动职业培训与使用相结合。

Copyright2004©laodong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博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6627793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街
劳动大厦
516100

制作单位:博罗县信息产业局 电话:62062826968219